以法铸路,情满征途——东山区法院党组新年贺词 发布时间:2023-01-01 09:06:22 岁序常易,华章日新。2023年新年的钟声已经敲响,值此辞旧迎新之际,中共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向一直以来支持、关心法院工作的各位同志、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全院干警、退休老同志及干警家属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年的祝福!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阖家欢乐,万事顺遂。 回首过去的一年,是充满挑战与艰难险阻的“雄关漫道”,也是全院干警砥砺踏出的“康庄之路”。心有所往,行有所达,心之所向皆为公正平等,法槌所至皆是百姓心声。这一年里,东山区法院全体干警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勠力同心、砥砺前行,圆满完成各项审判执行指标,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回望前路,庄严肃穆的审判、成山成海的卷宗、浸透衣裳的汗水、逝去如水的韶光可以作证,我们没有辜负当年的铮铮誓言,没有辜负群众的厚重期望。纵然斗转星移岁月变幻,法治精神薪火相传,法治信仰永久铭刻。 时序常易,华章日新,辉煌书写在过去,奋斗镌刻在明朝。成绩的取得,源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源于全体干警的砥砺奋斗,也源于各位干警家属的默默支持。在此,中共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梦想成真,惟有实干。旧岁已展千重锦,新年正待谱新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东山区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牢记使命担当,务实重行,锐意进取,在2023年全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东山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最后,再次祝大家2023年元旦快乐,年年展宏图,岁岁拥幸福! 中共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党组 二〇二三年一月一日 |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24-01-01 18:44:25 尊敬的各位网友: 欢迎登陆鹤岗市东山区法院网!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0年,是鹤岗市内一个城乡结合的基层人民法院,下辖东山区街、东方红乡、蔬园乡、新华镇,辖区面积420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5万。 法院内设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立案庭、刑庭、民庭、行政庭、审管办、执行局、外派蔬园人民法庭。我院在有效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等方面做出了大量贡献。 一、2023年法院工作情况 2023年,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法院中心工作,以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引领,锚定“三争”晋先工作目标,注重运用“四个体系”精准发力,公正司法,忠实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23年全院共受理案件1168件(不含旧存),审执结案件1155件(不含旧存),结收比98.89%。 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踔厉奋发忠诚履职,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截止目前,2023年度新收刑事案件28件,审结28件(其中包含旧存案件4件),结案率100%。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始终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高度敏锐性,对在审的各类案件,特别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可能涉及黑恶势力案件细致审查,力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深挖问题线索。遵循“调判结合”原则推进刑附民调解工作,审理被告人翟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翟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系亲属关系,翟某某犯案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主审法官本着“案发家不散、案结事终了”的工作原则,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化解心中的积怨,最终翟某某取得张某某的谅解,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工作,组织员额法官梳理全部案件,对于涉群体访、重复访苗头的案件,逐案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包案领导及责任人,确保不发生到省进京访、个人极端行为访或非信访接待场所访等情况。 二是深入推动法治东山建设。解决基层纠纷持续进行诉源治理,11名法官到包保村屯进行“四员合一”对接工作,成立法官工作室,通过建立微信群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对接法官沟通协调激活多方共治,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法官已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200余次,开展法律专题宣传10余次、调解30余次。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案件审理引导公民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维护东山辖区良好的生态环境,组建七人合议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非法采矿一案,现该案已审结,起到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全力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结合同类案件,尊重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公平,树立诚信原则,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市场经济活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金融司法支持。2023年吊销企业强制清算案件75件,审结75件。以开展的“雷霆行动”活动为契机,共拘传4人次,限制高消费11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人次,查封房产、不动产及厂房等7户,出动警车4辆,执行干警16人。坚持案款严管,所有案款一律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收付,确保案款收发公开透明、及时高效、全程留痕。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集中线上发放案款180余万元,促成涉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债务案达成和解15件。 在审理一起涉企业犯罪案件中,为切实维护营商环境稳定发展,保障该企业的持续运营,在该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荣某、孙某强制措施情况进行细致审核,主审法官在综合评估被告人社会危险性后为二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为盘活企业、维护企业正常发展经营提供便利,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是用心办好涉民生案件。2023年度民商事案件旧存8件,新收案件167件。民事诉讼案件旧存8件,新收93件,审结98件,未结3件。综合审结案件173件,未结3件,已审结的民事诉讼案件98件中以调解、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结案73件,调撤率74.5%。判决结案23件,驳回起诉2件,法定审限结案率为100%,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100%。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选派青年骨干法官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组织员额法官进企业、进社区等,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普法宣传12场,参与500余人次。 二是强力推进执行攻坚。通过分段集约执行,提高执行效率。2023年执行收案795件,共执行案件776件,执结率92.65%,首执到位率51.96%。在执行过程中,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执行程序监督,确保执行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大力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东山区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2件拒执犯罪线索。 三是持续优化司法为民举措。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导诉台,集中开展诉讼引导;设置案款缴费服务,开通微信、支付宝支付,便于当事人进行线上缴费,逐步实现业务信息化;设置立案叫号机和当事人休息等候区,放置饮水机、书写台、便民伞、诉讼模板、诉讼流程表、意见箱等便民服务设施,努力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整合网上诉讼服务模式,形成集多种便民服务渠道于一体的线上线下兼容的“一网通办”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3.0版,为当事人提供精准、便捷、品质服务,疏通跨域诉讼服务改革的渠道。建立“互联网+诉讼服务”的立案模式,全面畅通“线下+线上”一体化立案渠道,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尽可能地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截止目前,电子送达率达99.83%,网上缴费率达87.86%。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继续以“老乐调解室”工作品牌为依托,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2023年蔬园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214件,其中调解结案98件,撤诉结案32件。对于路途较远、身体不便的当事人,建立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干警自行驱车前往送达,并开展调解工作,真正做到法庭搬到村落庭院、田间地头,就地快速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感受到温暖。利用好诉前调解委员会,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减轻群众诉累,截止目前,共调解案件65件,调解成功64件,司法确认64件。 (三)深化改革守正创新,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建立执法司法质效统计分析机制,及时深入分析短板弱项,对标先进找差距,建立质效统计日通报制度,审判管理办公室分析数据所反映出的问题,研判影响指标高低的深层次因素,向院领导汇报做到日结月清;定期召开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会,加强对审判业务数据的有效监管,优化审判管理和业绩考核方式,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加大审判工作力度,树立均衡收结案意识,形成收结案动态平衡的良序办案机制;建立审判绩效考核通报制度,推动弱项指标得以改善,对照各项指标精准研判,进行周通报、月调度、季总结,每半月通报审判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每月召开审判绩效工作分析会和推进会,将审判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审判绩效考核相挂钩。 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截止目前共评查案件129件,保证案件质量,制作审执工作通报219期,下发超期未结督办单67期,清理旧存案件50件、超一年未结案件9件。 二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头雁领航”作用。制定《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进一步深入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改革,严格执行院庭长办案比例规定,科学确定案件类型,完善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工作机制。完善考核监督机制,配套建立内部公示、定期通报机制,确保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和直接监督作用。强化督导责任到人,严抓审判管理责任。加强院庭长“四类案件”监管责任,既负责监督管理,也参与案件审理。明确院、庭长办案任务数量,纳入绩效考核标准中,以“工作落实年”为基础,推动各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对于争站位思想懈怠的法官严格落实定期约谈、降低绩效等次等方式,加强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争站位创优先的浓厚氛围。院庭长审执案件747件,占全部受理诉讼案件数的62.20%。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全年累计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18次,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三是夯实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值班值宿工作,严格管理车辆使用,维修老化办公楼屋顶,保障人员安全。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蔬园人民法庭”办公楼已经正式开始运行,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地便于群众诉讼。建立“边城法警工作室”,设置体能训练室、干警培训室、休闲学习室等区域,得到省、市、区相关部门及领导认可。设立机要室,保障密级文件的接收、上传工作。 (四)提升能力转变作风,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一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民法院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法院对主题教育的工作安排,制定《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主题教育工作安排计划》,认真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共开展学习32次。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司法实践,推动审执业务工作。定期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截止目前开展学习研讨8次,各支部开展研讨4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5次,研讨2次。各支部围绕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干警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建立问题清单5个,检视整改发现问题20个,制定整改措施25条,切实规范自身行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将每周五定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以“四个体系”为抓手,着力打造领导责任清晰、工作推进有序、考核评价精准、督导问责规范的闭环工作体系,努力实现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按照立足岗位、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激励作用,积极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全年开展理论业务知识测试4次。7月份,参加市中院组织开展的综合业务知识竞赛中,我院荣获集体二等奖荣誉,一名干警荣获优秀参赛干警荣誉。干警商丽萍、包蕾、王乐地3人受到市级先进个人表彰。信息稿件被全市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政法专项工作信息刊发,投稿被人民法治网和中国法院网转发,本院公众号被市中院转发45条。“边城法警工作室”开展各类培训30余次,培训500余人次。培训包括2023年第一期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送教上门”培训活动、防灾减灾日专题讲座、以“法润童心·护航成长”为主题开展迎“六一”普法教育活动、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使用专项培训以及全市法院2023年度新警培训等,大力推动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工作体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三是始终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司法公开,今年全年共开展公众开放日9次,邀请社会各界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零距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推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和《陪审选任办法》,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开展资格审查,保障更多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普通群众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有效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总数41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共43件。 二、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尤其在审判执行任务更加繁重、司法改革持续推进、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一些短板效应更加凸显,集中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审判压力逐年增大,个别案件被告多、卷宗多,日常材料收集报送工作较为繁杂,人案矛盾突出。二是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审判工作秩序不够规范,有的案件庭审活动不规范,存在庭审规程不严谨、言行举止不得体等情况。三是我院干警不同程度存在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没有将理论知识学习转化为提升业务工作的能力,促进审判执行业务提质增效。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法院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治坚定,方向正确,行动可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厉行法治,推进公正司法,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积极推进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毫不动摇地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犯罪,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民商事专业化审判,改进家事审判方式,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审理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市场准入、城镇化方面的行政案件,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完善执行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和集中查询机制,有效缩减各执行程序间隔时间,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职责使命。要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增强使命担当,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健全公正司法机制,创新司法为民措施,始终以保障人民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善于换位思考、认真倾听、真诚沟通,采用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去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有更多的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建设公正为民、清正廉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自觉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用好用活“四个体系”充分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完成;注重培养干警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法院干警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腐败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