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科学筹划以实施“116”工程为抓手力争省级先进

发布时间:2012-02-19 09:53:53


为实现各项的工作新发展、新跨跃,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2011年度力创全市法院系统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后,在年初精心组织、科学筹划,提出在2012年度总体工作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并力争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该院党组班子确定以全面实施“116”工程为抓手,确保工作目标的胜利实现。

一是树起法院文化建设的旗帜。打造出东山区法院精神,提高文化建设品位,广泛建立文化交流平台。

二是建立一个司法服务的工作体系。通过完善司法服务工作机制,创新司法服务的各项措施,建立系统的工作规范,使司法服务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其成为完整的工作体系,确保司法服务的真实性、实效性和纯洁性。

三是实现六个跨跃发展:一要实现案件质量和效率的跨跃发展,通过强化案件质效、强化案件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诉率,提高调撤率,力争实现零发改、零超审限、零信访、零申诉和申请再审;二要是实现执行兑现率的跨跃发展,继续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和执行监督等工作机制,保持执行无积案的成果,使执行兑现率实现历史最好水平;三要实现信访工作的跨跃发展,通过深入落实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保持零新访的工作成绩,并力争化解全部老访案件;四要实现法院管理的跨跃发展,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再下功夫。对原有制度重新整理,使制度的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并力争实现无缝隙管理;五要实现队伍素质跨跃发展,健全廉政工作、干警素质考核等制度,全面开展岗位大培训、大练兵等活动,实现队伍无违纪、无错案、无投诉和人民群众对队伍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六要实现法院环境的跨跃发展,全力做好东山区法院审判大楼的建设和新建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努力实现东山区法院的环境建设成为全市基层法院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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