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晓涛
完善审判监督 确保公正透明
无论哪项工作,要实现真正的公正、透明,都离不开严格的监督。东山区法院党组敢于向司法审判“潜规则”挑战,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把案件审判工作全部置于阳光下。
立案时,他们在每一起案件中都附有《案件审理跟踪表》,当事人可以就案件审理的任何一个节点提出质疑和问题,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范围和数量。今年以来,经东山区人大批准任命的14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35件案件的审理,并参加合议庭合议。另外该院还积极认真地履行人大、政协监督机制,每周将排期开庭表同时报送东山区人大和区政协,以便他们随时参加案件的开庭审理。今年以来,东山区人大和政协参加旁听案件5件,并对庭审提出建设性意见2条。同时还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审判工作,听取法院的专项审判工作,使法院的每一项审判都更加公开透明。
“东山区法院公开、透明、高效的审判工作,真的是让我明明白白打了一场官司,把以前对法院的神秘感和对法官的猜疑心都去除掉了。”一位“阳光司法”的受益者由衷地说。
强化审判能力 增强群众满意度
完善审判制度,提升审判质量,需要干警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才能实现。
今年年初,该院党组果断决策,决定先从审判基础工作抓起,先后开展了法律文书展评、“开规范庭、办精品案”和评选调解能手等一系列审判实践大练兵活动,对全院干警的工作能力进行了一次大检验。通过开展“开规范庭、办精品案”活动,提升了全院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庭审中规范性语言与通俗语言的正确运用和表述能力;通过开展法律文书展评活动,促进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通过开展争当“调解能手”活动,激发了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案件审判质量明显提高。
在今年审理344起各类案件中,无一件上访,息诉率达到了100%,调撤率达到了92.31%,执结率达到了95%,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到了100%,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实行精细管理 提升审判质量
案件审理质量,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基于这种认识,东山区法院在实现审判工作公开、透明的前提下,更把强化审判质量作为“一流审判”工作的第一要务。
为此,他们成立了审判工作管理办公室,对全院的案件质量效果以及审判管理制度落实进行评查,监督和评估,实行评查反馈制度,评查通报制度,评查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完整的案件把关机制。同时制定出台了《案件评查办法》、《案件评查实施细则》、《审判质效评估实施办法》、《裁判文书评审展示制度》和《关于加强审判组织、院庭长、审判人员及审判管理机构的审判职责和审判管理职能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等七项管理制度,实现了审判管理的科学规范。另外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从立案、送达、排期、开庭审理到结案、归档、精细化案件流程的每一个节点,都严格实行案件超期预警通报制度和严格案件延期审理审批制度,确保案件在严格的法律规范下高质量运行。今年1——10月份,该院申诉率为零,上诉率只有4.8%,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0.22%。
公开审判程序 实行阳光操作
10月14日,东山区法院的大审判庭里,庄严肃穆,秩序井然,一起刑事犯罪案件正在这里公开审理。从法官开庭告知回避制度,到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自行辩护和陈述等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在旁听群众面前公开进行的。这既是对被告人所享有合法权利的充分实施,又体现了公开审判的基本原则。
不仅是刑事案件,在对民商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理上,除了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东山区法院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把法院能公开的审判活动都放在“阳光”下操作,让人民群众官司打得放心、打得明白。
为了实现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今年东山区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电子滚动屏,公开案件受理费标准,公开举证须知,公开诉讼风险,公开案件开庭时间、地点,主审法官姓名等。大厅还设有导诉台,由值班法官为前来诉讼或法律咨询的群众提供服务,打破群众对司法工作存在的神秘感,使司法审判更加公开、透明。
随着公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和社会对司法水平要求的不断提升,法院的审判质量如何,如今已成为公众和社会评判法院工作的一个标尺。
东山区法院作为一家管辖城乡结合的基层法院,今年以来,提出了规范流程、精细管理和强化监督的审判工作思路,以常态化、规范化为着力点,打造“一流审判”工作,并将其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抓手,全力构建透明、公正、高效、有序的审判工作机制,推动了法院审判工作向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