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一直是基层法院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新形势下基层人民法院面临着诸多新的任务和巨大压力,案多人少等重大问题尚不能有效解决,党建工作为审判工作让路的不良局面日渐形成。
人民法官队伍是党的队伍,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审判力量,我们的思想必须跟得上党在新时期的新要求,才可能正确领导审判工作前进。一味脱离党建工作而单纯强调审判,如同大厦盖在半空,缺少根基的工作终究不会成功。笔者针对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薄弱,就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谈几点浅见。
一、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更是在基层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化,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多元化使得各种自由主义思潮严重泛滥,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在基层法院,由于受理的案件数量增加和法官人数的不相适应、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趋突出,尤其是近年来法院涉诉信访压力和责任巨大,基层法院重审判、轻其它的错误思想,使法院党建工作不断弱化,法官在思想认识上出现逐渐模糊和混乱,因此,必须在基层法院通过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引领法官正确的政治思想,形成正确的司法路线,才能保证党对人民法院这支队伍的绝对领导,保证基层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进而才能保证基层法院为辖区经济跨跃发展大局和人民和谐幸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当前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现状
(一)重视不够,使党建工作向审判工作让路
众所周知,基层人民法院承担了全国法院80%左右的审判工作任务,而基层人民法院又面临在全国法院中基础设施最落后、审判力量最薄弱的现状,单以我院来说,全院43名干警中,审判一线的法官不足16人,老弱病残现象严重,审判辅助和行政管理力量不强、审判基础设施严重老化、落后,甚至没有像样的审判法庭,而这样的队伍,却要面对高强度的审判工作,要面对现实的审判责任。由于案多人少,导致各项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更多的中层以上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为党和人民做好审判工作,将审判工作摆在工作首位,忽视党的工作在审判中应有的作用,使党建工作仅仅保持在能够保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选择了向审判工作让路。
(二)工作力量不足,党建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我院负责党建工作的部门是院党支部,但多年来没有专职党务工作干部,党支部书记由主抓审判业务的副院长兼任,各党支委员均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加之院各部门平时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更是在党支工作上挂个虚名,无瑕顾及党支工作的开展,以致于全院党支工作实际上由院政治处负责,由于各部门人员均显不足,政治处配备的力量就更显缩水,政治处仅有两名同志,所要面对的是全院行政事务、队伍管理、党支、会务、培训教育、重大活动开展、调研、宣传、组织、人事、纪检、与辖区人大、政协、政法委、上级法院等机关和部门联系等繁重的工作任务,而当前工作现状又无法为政治部门加派人员,使得这些工作让仅有的两名同志疲于应对,根本无力将党建工作真正的抓实、抓细、抓好。
(三)党员队伍素质不高,漠视党建工作的开展
当前,绝大多数法官,尤其是党员法官,在改革开放的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下,不再讲政治、讲大局,而是更加注重单纯的审判工作路线,快结案、多调解、少事非、无信访成为他们工作的“追求”,每逢思想教育学习时,总是以手头工作忙、没时间、年纪大等理由穷于对付,认为党建工作是领导的事,是面子活,与自己亳无关系,甚至少数个别党员在交纳党费上都颇有微词,完全忘记自己的入党誓词,丧失了党员的基本党性,这种不良思想的泛滥使得党建工作难于有效开展。
(四)制度缺失,无法保障党建工作
历年来,法院不断建立健全新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在2010年度开展的三大管理体系建设中,以制度管事、管人、管案已经成为法院改革、发展、前进的保障,但是由于在制度构建中,存在重视审判、轻视其它工作的现状,使得党建制度缺失,规定不明、奖惩不明,无法保障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如何改善和加强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
在改善和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中,要以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主线,以抓好党建促审判为目标,从思想、作风、制度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树立和保持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注重党建工作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要充分提高认识,将抓思想政治工作同抓审判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一是必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主业,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我们决不能片面强调审判工作的重要而放松党建工作,因此,完善党支部的建设是首要工作,要建立起能够认真负责的党的基层组织,构建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格局,在全院党员中通过民主程序改选出切实负责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通过签订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党建责任制,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确保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完善目标考评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评工作中,实行奖惩责任制,使党建工作有位置,受重视,与审判工作一样,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坚持重心下移,完善党小组的建设,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能保障在各自的党小组中参加组织生活,受到党的教育和管理。四是要定期开展党的知识培训和各项活动,党支组织、宣传委员要充分负起责任,在活动中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和党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注重制度建设执行,坚持从严治党
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是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的工作也不例外。在法院党建工作中,更要注重坚持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一是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建工作的传统形式,是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提高政治素质的重要保证,也是党组织及时把握党员思想脉搏,了解党员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重要载体因此在党建工作中要将其作为基础工作做细、做实。二是规范党建制度,健全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织工作生活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三是严格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同时将法院文化建设和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向良好文化氛围吸引人,用良好的文化导向引导人,通过严格廉政制度和文化建设、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使党员干部切实受到教育,增强和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四是强化制度的执行,落实党建奖惩责任制度,对党建工作开展得力、富有成效的党员干部要适时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舞士气,对于违反党建制度,甚至违纪违法人员,要从严给予教育和惩处,决不姑息,以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三)注重学风建设,培养良好学风
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中说过:“所谓学风,不但是学校的学风,而受到影响全党的学风。学风问题是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方法问题,是我们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问题,是全党同志的工作态度问题。即然是这样,学风问题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第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的党是一个善于学习的党,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清醒地看到,当前党内学风不端正,甚至学风腐败日益严重,轻视理论、不学习、不善于学习,浮夸、抄袭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加强学风建设,培养良好学风是我们所面临的必然选择,只有端正和树立正确的学风,我们的党员干部才能真正学好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路线,才能在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方向,因此,必须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学风建设,培养务实的学风。
(四)注重联系实际,引领正确的审判工作方向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队伍,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必须首先忠于党,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和指挥,执行党的政策和路线,所以基层法院工作必须注重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以正确的政治思想导向引领正确的审判工作方向。一是在干警中,尤其是在党员干警中要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理论教材的不断学习,牢固树立为谁掌权、为谁司法的理念;二是要站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高度,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深入落实司法为民,要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司法服务领域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要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一切工作都不能脱离群众,只有群众认可、满意,我们的工作才真正合格。
综上所述,仅是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对如何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一些浅见,希望能够为我们的党的工作尽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