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深化“五民”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30 09:06:34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开展以“为民服务便民诉讼”为主题的“五民”服务活动中,以司法服务为载体,以护农助春耕和涉民生执行案件为切入点,切实做到“形象亲民、措施便民、服务爱民、真心帮民、司法护民”。

该院针对辖区农村面积大、农业人口多以及东山区建设“一区一带一链”(即:东方红乡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华镇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带以及打造蔬园乡城郊特色农业产业链)新格局的要求,该院民一庭、蔬园法庭和新华法庭组成三个组,深入到辖区的21个法官村屯便民服务站,针对土地流转以及农用物资的购买和使用等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咨询、审查合同等形式,把好矛盾纠纷产生的源头关口;同时利用“法官便民服务站”开通“绿色通道”,涉农案件一律上门立案,即时调解,快速审理,迅速执行,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有调解可能的一律到田间地头调解,涉案的农业生产资料尽可能不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必须采用强制措施的,以原地查封、扣押和不限制使用、不进行拍卖的方式进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交等司法救助,使“小矛盾不出村屯,大矛盾不误农时”,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在一起多达17人农用物资合同纠纷案件中,该院领导高天麒同志亲自深入农村处理,促使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截止目前,该院进行法制宣传3次,发放涉农宣传资料1500余份,审查涉农土地流转合同30余份,审结各类涉农纠纷案件14件,调解结案13件,受到辖区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同时,该院结合辖区地处城乡结合部,人口较多,煤矿企业较多且不能正常开工生产,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等易发、多发的情况,在涉民生执行案件中穷尽手段,加大力度,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邀请相关方面参与协助执行,快速、高效执结涉民生案件。截止目前,共排查受理涉辖区煤矿的民生执行案件15件,总标的额高达140余万元,经过该院与多方协调,现已执结9件,涉案标的额90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工作力度,将于5月底全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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