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1-01-20 09:46:31


    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开创全院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现制定《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2011年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办法》:
    一、 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培养“新世纪法官”为目标;以创建“文明庭室”和“文明干警”为载体;以提高全院管理水平为重点,促进法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文明单位创建主要考核任务(总分100):
    (一) 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30分)
  庭室领导重视,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摆在重要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1、各庭室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把文明单位建设业绩纳入中层干部考核内容;各相关职能科、室以及工、青、妇组织职责明确,实行齐抓共管。4分。
    2、各庭室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庭室文明单位创建工作。4分,每季度0.5分。  
    3、各庭室领导要结合各项专项教育活动,在创建工作中要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积极为群众办事实;建立学习庭室。6分。
    4、制定庭室领导学习制度、学习考核制度,坚持理论学习,把文明单位建设理论纳入计划。4分。
    5、建立完善的科室、文明职工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并列入本庭室评优评先的考核条件。4分。
    6、认真落实市文明委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参与全省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4分。
    7、各项活动资料齐全、规范,并有本行业特色。4分。
    (二) 政治思想道德建设(37分)
    着力加强本庭室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实践,规范道德行为,提高道德修养,全面提高干警思想道德和素质。
    1、各庭室要制定抓好干警政治理论、形势政策、理想信念教育和经济、法制、成人教育、科技等知识综合素质的培训计划措施。3分。
    2、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核心,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有全面的活动记载3分。
    3、政治思想教育有宣传阵地(电教室、电教设备、板报、橱窗、报栏、简报等),且管理有力。缺一项减0.5分。3分
    4、制定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并贴上墙,经常性地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2分。
    5、“窗口”行业服务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性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共4分, 每次1分。
    6、各庭室要积极开展第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有活动记载3分。
    7、要求各科室干警熟记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抽查、测试,每项1分,共计3分。
    8、各庭室要积极开展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3分。
    9、各庭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活跃,积极参加本系统组织的各项文化活动。不参加的扣3分。
    10、各庭室办事程序要公开、规范、高效的制度;抓廉政、抓作风、抓形象、树行业新风。4分。
    11、要制定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每一项1分,共3分。
    12、要开展本庭室干警开展岗前岗位职业道德、技能培训活动,有培训计划和活动记录共3分,缺一项扣1.5分。
    (三) 民族、军民团结建设(10分)
    各庭室要加强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拥军优属,军民团结。
    1、把民族团结教育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教育经常,认真召开每年至少两次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专题会议。纳入日程的1分,有会议记录1分,共2分。
    2、“教育月”有计划、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安排下半年的工作,有记录。2分。
    3、“教育月”开展至少一次内部、外部联谊或其他形式的活动。2分
    4、积极参加“以城带乡,民族团结共建”活动,完成“送文化器材下乡”第五次行动任务。2分。
    5、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本稿件版权属于517878秘书网拥政爱民慰问、联谊共建活动,有活动记载。共2分。
    (四) 环境卫生创建(18分)
    1、有卫生制度、职责明确,工作落实,活动经常,共6分。
    2、楼院整洁,道路硬化、庭院绿化、环境美化,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扔,有一项扣1分,共6分。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参与植树绿化、环境整治,要积极创建花园式单位。共6分。
    (五)社会治安工作(3分)
    1、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按各庭室签订的责任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3分。
    (六)计划生育工作(3分)
    1、严格按照各庭室与区妇联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3分
    三、保证措施(9分)
    1、要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运作工作机制和目标管理体系,合理安排,有组织、分步骤落实各项创建任务。3分。
    2、积极营造文明氛围,大力总结推广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品牌效应,树立“学先进、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文明氛围。3分。
    3、完善机制,各庭室要按照财政增加的幅度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资金投入比例,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定期检查、督促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落实激励机制,对创建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处理。3分。
    四、 考核标准
    各项考核总分为100分,80分——89分为合格文明科室;90——100为优秀文明科室;80分以下为不合格科室。其中不合格科室年底评先进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