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下午,以黑龙江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侯铁男同志为首的检查组到鹤岗法院系统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并随机抽取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检查组领导首先检查了立案信访大厅各窗口、导诉台的干警作风情况,查看了该院文化建设长廊、荣誉墙、廉政文化墙等设施;随后,听取了该院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汇报,查阅了该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法院系统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党建工作等相关材料和佐证。
检查组对该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院工作思路清晰,能够紧跟中央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工作作风严谨扎实;审判工作、党建工作、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很突出,连续三年在鹤岗各基层法院考核中保持了领先位次,不愧为全市鹤岗法院系统的标杆单位,特别是连续三年开展司法服务的做法,为辖区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大量贡献,赢得了辖区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同时也为下一步进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夯实了基础。
检查组领导侯铁男在检查中对该院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保持审判工作成绩,继续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再做出新贡献;二是要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再接再厉,在保持三年来无新发涉诉访案件的成绩的同时,全力化解老访案件;三是要活化措施,继续以先进的文化引领法院创造更加优秀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