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部署动员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1-10-11 10:58:54


姚梦宇

同志们:
    10月10日,最高法院对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王胜俊院长作了重要讲话。讲话总结回顾了全国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取得的成果,深刻分析了当前形势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现实必要性,对下一步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全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我院的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在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头脑是清醒的,立场是坚定的,措施是得力的,成效也是明显的。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坚持服务大局,坚定不移地坚持为民司法,坚定不移地坚持捍卫公平正义。尽管我们在坚持和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有的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还没有入脑入心,在服务大局、执法办案、接受监督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模糊认识,甚至是错误观念。
    首先,要再认识、再提高,切实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自觉性坚定性。王胜俊院长在讲话中系统阐述了人民法院贯彻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取得的丰硕创新成果,科学提出了“十个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的重要审判理念和观点,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实践性。全院要深刻认识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对形势的科学分析判断,统一思想行动;对法院自身工作的准确把握,增强忧患意识;对“十个方面”审判理念的重要论述,指导推动实践。
    其次,要再实践、再见效,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上见新成效。要持续深化人民法院新审判理念的理解和认识,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持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完善调解,推进“无讼”建设;要持续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导诉机制,与人民群众的民意沟通和良性互动机制,在走基层、访民情、接“地气”中转作风、改不足、树形象、增公信;要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把基础建设成为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窗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防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平台、彰显司法公信形象的品牌。
    最后,要再强化、再推进,切实加强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突出重点,领导带头;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抓紧办案,体现成果。要强化正确理念的指导,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把再学习再教育的成果转化成推进执法办案的强大动力,以心无旁骛的执着、百折不挠的坚毅、奋发有为的干劲,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年底清案结案和清积攻坚上,在执法办案和各项工作中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法院系统一项长期性、根本性、基础性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力求每名干警入脑入心。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的要求,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在我院各项工作部署上,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中,贯彻到法院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推动我院工作健康发展,为服务保障辖区建设,实现辖区经济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