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中院关于争先创优活动要求,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党旗飘东山、国徽在胸前”争创优秀党组织、优秀党员法官百日竞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和《实施方案》为指导,紧密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实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通过开展以“党旗飘东山、国徽在胸前”为主题的争创优秀党组织、优秀党员法官百日竞赛活动,使全院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树立先进性形象,发挥“旗帜”作用,进一步提高能力,转变作风,以实际行动在全区人民面前树立起“公正廉洁、文明司法、爱岗敬业、一心为民”的新形象。为东山区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的
通过“党旗飘东山、国徽在胸前”争创优秀党组织、优秀党员法官百日竞赛活动,重点解决我院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为群众服务意识与群众要求有差距的问题,如何坚持始终地打造一流的服务,关注民生;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不够突出的问题,榜样的力量如何更好地发挥;
三是党员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烈问题,如何激励全院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意识。
三、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1、推动科学发展。认真履行法院党组教育、协助、保证、监督的职能,始终把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谋划工作的着眼点、推进工作的主轴线、检验工作的度量衡,贯穿于法院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教育、锤炼、引导法院党员干部争做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服务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转变作风、廉洁奉公的表率,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
2、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学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建立法院党组织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3、服务人民群众。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 “法官导诉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四进司法服务等密切联系群众的活动,切实解决好法院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缺乏联系的突出问题,真正发挥法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作用。
4、加强基层组织。围绕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选好配强党支部带头人,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队伍建设,努力使法院党建工作走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列,通过党建工作带动其他各项工作共同发展。
(二)个人目标
通过活动达到新时期党员法官的六条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政治理想、政治立场、政治方向。
2、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坚持司法公正,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
4、具有较高的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依法裁判的能力和水平。
5、具有清正廉洁的品格,严格执行《法官法》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滥用权力。
6、具有高尚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按《法官职业准则》约束自己,谨言慎行,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的形象,体现法官作为社会精英所应具备的形象和特质。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切实统一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区委以及市中院关于创先争优工作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紧紧围绕我院确定的“五个一流”工作目标,明确争创主题,突出争创重点,深入研究“大调解”、“大接访”和 “三项重点工作”等审判业务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在基层组织中创先进、争优秀,着力为东山区科学发展新局面努力工作。
(二)加强宣传,切实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搞好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影响力,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主题教育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坚持抓班子建设、抓领导素质,将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认真做好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和领导干部点评工作。
(三)加强领导,密切党群联系
将党员干部创先争优与带动和激励党外干部立足本职争创先进有机结合。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讲评、同表彰,形成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党建的工作局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示范岗活动,把示范岗建设成单位的一面流动红旗,努力创造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不断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加快建设宜居城区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加强保障,切实体现民生
开展“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认真抓好今年确定的主题教育和群众观点大讨论两项工作的落实,结合“四进”司法服务和城市“一帮一”等帮扶活动,进一步深入司法服务点开展服务,进一步深入特困群众家中开展帮扶工作,使活动开展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评选优秀党小组、优秀党员干警
1、评选优秀党小组1个;
2、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
3、评选优秀党员干警10人(不以庭室为单位/其中法官比例不少于60%)。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举办征求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意见座谈会。
2、举办以秉承现代司法理念为主的庭审观摩活动。
3、开展换位思考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到企业、社区居民委进行实地考察、换位思考,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4、以“四进”司法服务为载体,广泛进行普法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全面落实争创措施和要求。
(二)全体干警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争创目标,刻苦学习,扎实工作,改进作风,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活动落实。将不定期对争创活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争创措施的落实、争创活动的进展、争创目标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强对“争先创优”活动的宣传。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争先创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同时,要及时向区委组织部通报活动的开展情况,推动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活动不断深化。
七、组织机构
为切实有效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本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姚梦宇
成 员:王东晓 鲁晓涛 刘延霞 杨 磊
张忠福 赵启刚 王 伟 赵 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各个阶段的安排、开展和实施。
主 任:鲁晓涛(兼)
成 员:刘延霞 杨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