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两项活动”督导检查组组长、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李立彬同志,副组长、省高院政治部活动办副主任端木宪杰同志等一行六人,在鹤岗市中级法院党组领导的陪同下,到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督导检查“两项活动”开展与推进情况。
在检查中,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梦宇同志首先向督导检查组汇报了“两项活动”、信访清积、执行清积以及文化建设和定向联络工作的开展情况,随后,督导组详细检查该院“两项活动”开展以来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对东山区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李立彬组长指出,东山区法院在开展“两项活动”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成效显著;院党组工作有思想、有目标、有点子、有路子,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和借鉴;同时端木宪杰副组长肯定了鹤岗中院对“两项活动”的指导力度,认为东山法院开展“两项活动”有亮点,有新意,能够结合法院整体工作开展,效果明显。
李立彬组长强调,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将各项活动与审判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优化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与水平,在“两项活动”中全面提升东山区法院的工作。督导组一行还就审判工作、涉诉信访、文化建设等方面与该院党组班子进行深入的交流。
最后,督导组一行参观了法院的立案大厅、会议室、安检系统、审判大厅和文化长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