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2013年开展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5-20 13:45:33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2013年开展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个年”活动)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院司法作风、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经院党组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长:姚梦宇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楚立平  副院长

            鲁晓涛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范秀荣  党组列席成员  蔬园法庭庭长

  员:刘延霞  党组成员、审监庭庭长(审管办主任)

            张利刚  党组成员、立案庭庭长

            赵启刚  执行局副局长(负责人)

            商丽萍  刑庭副庭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

1、审判质效管理办公室

组长:刘延霞

成员:张广文   牛江华

职能:负责司法管理深化年和涉诉信访重点问题化解年活动,贯彻落实省法院制发的一个《意见》、五个《规则》、《立案便民指导意见》和《司法便民30条措施》,研究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服务措施;建立健全七项制度,加强三大窗口建设,组织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和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重点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公权力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和专项治理行政审判上诉率、申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问题等工作。

2、司法作风管理办公室

组长:鲁晓涛

成员:杨     

职能:负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抓好警示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保持全院零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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