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3年开展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5-20 13:01:27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2013年开展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个年”活动)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院司法作风、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提升审判质效为中心任务,以提升队伍素质为根本保障,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工作目标,以继续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法官五进”司法服务活动和打造两个司法工作品牌为载体,扎实推进“八项司法建设”,努力创建“四优法院”,为我区经济发展和人民和谐幸福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抓好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司法质效不断提高

1、全面开展业务素质大培训。坚持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集中面训、专题研讨、系列讲座、法官讲堂、案例研究、庭审观摩、分片交流等多种方式和新老法官互助、法官教法官等方法进行。

在岗位培训中要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差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基本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业务知识的培训,要重点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涉及立案、执行等相关的司法业务知识。

2、深入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按照立足岗位、紧贴实战、注重实效的要求,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工作的特点,广泛开展技能大练兵。

1)练庭审技能,提高庭审驾驭能力。通过探索庭审方式改革、组织庭审观摩、加强调解技巧交流等形式,提升法官的综合审判能力。

2)练文书制作技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开展裁判文书评查、研讨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与创新、优秀裁判文书评审等方式进行技能训练,提升法官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

3)练执行技能,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以此指导今后的执行工作,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法官的调解和执行能力。

4)练记录技能,对每名书记员的记录都要进行抽查评比,开展书记员记录竞赛,提升书记员的记录能力,促进审判记录更加全面、客观、准确、高效。

5)立案岗位技能练兵,除了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练兵外,还要围绕立案标准的把握、审判流程管理的规范性、立案接待服务礼仪、规范用语、诉前劝导调解机制建设等内容开展。

6)在岗位练兵活动中,各业务庭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司法业务培训。

3、结合岗位特点,在岗位练兵中扎实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评查和业务岗位技能演练等活动。

凡有庭审任务的部门,都要开展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凡具备审判资格的人员都要个个办案、人人都有观摩庭;审判人员以庭审为主,书记员以庭审记录为主。

庭审观摩与考评要提前报告院审管办,以便及时组织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各庭庭长或主要负责人参加观摩与考评,并做到逐案观摩、逐案评议。

每个业务庭都要开展1-3个观摩庭、评查5-10份裁判文书,并从中评出优秀庭审观摩庭1-2个、优秀主审法官1-2名、优秀裁判文书1-3篇,上报院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审的具体方法和要求,要按照我院鹤东法发(2011)12号文件关于《东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开规范庭、办精品案”活动实施方案》和鹤东法发(2012)20号文件关于《裁判文书评审评比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本实施意见不再做重复布置。

(二)继续强化审判管理,突出抓好重点工作

 在审判管理工作中,我们坚持把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与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审限跟踪、组织观摩庭、开展审判质效评估和裁判文书展评等活动,真正把审判管理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了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

1、成立专门组织,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统一案件评查标准,我们在重视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还专门成立了固定的六人案件质量评查组和三人质量审查组,具体负责案件质量的评查和审查工作。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主要采取了常规评查、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等四种方式。在常规评查上坚持月评查制度,即规定各审执部门都要在每月的15日起3日内,将当月所审结的案件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一)》并连同卷宗材料一并报送立案庭进行结案数量审核。立案庭应在收到卷宗材料的二日内审核完毕,并在此间将卷宗材料及时移送给院案件质评组进行质量评查。案件质评组、审查组在当月底前将送评的案件评查、审查完毕,并及时填写《案件质量评查意见报告单(二)》、《案件质量评查反馈表(备案表)》和《案件质量被评查部门(个人)计分汇总表》,为年度审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提供有效数据。对案件评查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均已通过《审判管理》专刊进行了通报,共四期。

2、严格审限管理规定,强化审限跟踪措施

在审判管理工作中,我们还注意把工作的重点放到了严格执行审限管理的有关规定上,对案件实行了审限跟踪、临期警示、督查督办和通报制度,及时提示审判人员严格遵守程序法,保证所审理的案件及时、高效、不超审限。采取的具体办法是:一是审限跟踪的立案与结案时间分别由立案庭、各业务庭负责报告情况。即立案庭每立一案、各业务庭每结一案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类案件审限跟踪监督表》报送给审管办一份,以便使审管办及时掌握收结案时间,有的放矢的进行审执限跟踪。二是立案与结案期间由审管办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各类案件规定了临近审执限的警示时间。对临近审执限的案件,以《临近审执限提示单》的形式进行提示,对法定审执期限已满仍未结的超审限案件,以《审限期内未结案件督办单》的形式进行催办,并对该案进行跟踪督促,限期结案。从而使审判人员的效率观念不断增强,本年度内没有出现一件临近审限被警示的案件,所审结的案件均在审限期内结案。

3、坚持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审判质效评估的有效途径

今年以来,我们在审判质效评估工作中,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了学习、研究、探索审判质效评估的有效途径上。例如,就基层法院现行的审判组织而言,怎样对审判公正指标、审判效率指标、审判效果指标进行评估,才能达到科学、准确、公平、合理的要求,都有待于在实践中研究和探讨。又如,基层法院的审判庭之间还存在着审判业务不同、案件数量多少不同、工作量大小不一、审判人员配置不均等诸多影响审判质效评估的矛盾均难以解决。鉴于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年以来主要做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了学习。主要是组织审管人员和各业务庭的主要负责人,认真反复地学习了最高法院新修订的《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各地法院的典型经验。首先吃透《意见》精神,了解和掌握评估的意义和目的,然后结合外地法院的经验和本院的审判工作实际,研究探讨了如何开展审判质效评估的有效途径和评估模式,并撰写了《基层法院实施审判质效评估的思考与建议》的调研文章,用以指导审判质效评估工作。二是根据省法院制定的《审判质效评估规则》,初步确定了我院的审判质效评估指标,并制作了《审判质效评估数据统计表》,三是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来我院的《审判质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上三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我院今后的审判质效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为实现一流审判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庭审观摩活动

今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总之,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既提高了法官们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技巧,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值得深思与借鉴。为此,我们已在庭审观摩活动全部结束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实现今后庭审活动的规范化将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

5、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了评查与评审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今年我们除了采取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对每份裁判文书逐一进行评查外,还组织审委会成员对各业务庭上会的审理报告进行评审。通过评查与评审,不仅能查找当前我院在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共性与个性问题,通过客观、公正的评审,评选出较为优秀的审理报告及裁判文书。

通过审理报告及裁判文书质量评查与评审活动,使全院审判人员更加清醒地悟出了一个道理,这就是看一个法官所审理的案件是否真正达到了“事实清、论证明、说理透、裁判公、人心服”的司法工作要求,完全是从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中体现出来的,而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又是靠法官的高素质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制作出来的。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全体审判人员学好学透法学基层理论,丰富法学理论功底、学习基本逻辑知识,提高思维能力、学习文学知识增强文化修养及写作能力、勤于实践,不断丰富审判经验的决心和自觉性。

(三)深化理念教育,强化司法作风

要开展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从司法理念上查问题、找原因,从办案思维方式上找差距,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良好的司法作风关系到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形象,关系到法院审判职能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加强法院作风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法院保障和谐社会建设能力的需要,是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的需要,是克服自身不足,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司法形象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增强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决好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提升法官职业形象。

1、强化班子作风

坚持领导以身作则,进一步倡导率先垂范的工作作风。作风建设人人有责,关键是领导要带头。法院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找准问题,带头接受监督,带头加强整改,达到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精神境界上有新升华,作风建设上 有新改进,工作实绩上有新起色,形成“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班子作风。

2、强化规范管理

1)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针对司法作风中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要以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让全体干警熟知、板记各种准则和规范的内容, 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追求。

2)加强司法管理规范化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原则,针对日常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 纪律松懈、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低和服务效能低等问题,从细处入手,切实抓好干警着装规范、言语规范、办公秩序规范等的管理与考核,倡导节约用餐、用电、用水、用车等低碳环保枞念,努力培养符合法官职业要求的行为方式,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追求。

3)加强执行力建设。树立决策部署贵在贯彻落实的理念。各部门及全体干警要加强对上级和本院党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文件精神的学习与领会,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反对不执行、虚执行现象。完善问责制度体系、完善考评方法,将贯彻落实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定期对各部门及每个干警落实本院工作工作要求、贯彻上级法院决策决议等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与通报,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及干警业绩的重要方面,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3、强化文化引领

1)以树立核心价值观为抓手,提升司法作风。按照省法院“两个年”活动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干警的思想作风、队伍作风,进一步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进一步牢记“厚德尚法、博学务实、慎思公断、清廉为民”的东山法院院训,使良好的司法作风通过法院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核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全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学习助练兵,以练兵促学习。广泛开展读书交流、案例研讨、法官论坛,开展争创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庭室等活动,以及通过建立年轻干警多岗位锻炼制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措施,提高干警调研能力、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

3)以“法院文化建设”为平台,营造文化氛围。继续打造具有我院特色的文化阵地,完善文化长廊、文化墙、图书室、荣誉室等“八有设施”,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对司法作风的引领、养成作用,为法院发展提供文化支撑。要把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普及与教育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与渗透力。通过举办讲座、讨论、学习培训、大讲堂等活动形式,提高干警的在司法礼仪、着装礼仪、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养与习惯养成,提升干警对司法文明、亲民思想的内心认同,促进干警良好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养成。

4、强化党的建设

1)在做好“三会一课”等党建基础工作中要提高活力,创新思路,充分调动全院党员干警热情,使其自觉围绕、团结在党组和党总支周围,通过不断对理念教育和业务练兵活动的开展,发挥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战斗力。

2)加强干警纪律教育。开展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法院干警始终做到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教育干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开展制度意识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严格执行制度, 自觉维护制度。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案件定案把关制度、案件汇 报请示制度、审判长联席会议通案制度、坚持并实行重大案件 跟踪督办制度,完善廉政例会制度和巡回警示教育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创新司法回避制度,把预防腐败 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的各个环节。

4)结合文化建设,开展健康生活情趣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干警生活作风建设。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廉文荐读、举办摄影图片展、红歌赛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引导干警重视个人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崇尚家庭美德,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养成健康、节俭 的生活习惯。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净化社交圈子;慎重对待人情往来,净化生活圈子,养成严谨正派的生活作风。

5)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不断用模范典型教育、引导干警向先优学习,向先优看齐,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抓好先优选树工作,开展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干警评选活动,以充分发挥先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弘扬先进、鼓舞士气,激励全院干警奋发向上,为我院各项工作再上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活动规划

我院“两个年”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开展,由政治处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5月20日——5月31日为启动学习阶段。

在启动学习阶段,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全院干警对“两个年”活动的充分认识。要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进行深入学习,要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规定深入学习,通过学习端正司法理念,,增强“三个自信”和“三个认同”。

第二阶段:6月1日——6月30日为具体实施阶段。

要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查找在司法理念上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到差距,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在本阶段全力以“岗位练兵月”活动为载体,结合我院“庭审观摩”、“三评查”、“业务培训”、“司法服务”和“政治培训”等基础工作,在强化作风建设中提高干警业务技能和司法服务能力。

第三阶段:7月1日——7月10日为活动总结阶段。

各部门要针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部门,要进行经验交流。通过总结,进一步巩固“两个年”活动成果,为下半年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好坚实基础。

四、活动要求

开展 “两个年”活动,是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八项司法建设”,确保司法公正的有效载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政工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搞好结合,突出特色。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谋划部署,创新活动载体,既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部署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突出亮点、创造性地抓好“自选动作”,力求开展活动贴近审判、贴近干警、贴近实践,切实把活动成效体现在提升审判质效上。

(三)加强宣传,注重总结。加强活动信息编发和报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加大培养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典型影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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