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冶理“庸懒散软”问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9-15 12:57:07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市委“‘七一’精神下基层,知责有为促跨跃”主题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整顿纪律作风、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治理“庸懒散软”所带来的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以“‘七一’精神下基层、知责有为促跨跃”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东山区委中心工作,采取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提高力度等措施,查找出我院当前存在的“庸懒散软”和制约我院工作效力与法院形象的问题,通过落实责任、严格治理,使思想作风更加牢固、纪律作风更加严谨、工作作风更加扎实,从而全面实现我院“五个一流”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明责治“庸”。克服平庸工作作风,加大绩效管理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评,重点治理办案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工作得过且过、敷衍了事,思想麻木不仁、消极应付的现象。
    (二)严查治“懒”。强化纪检监察加度,加强监督管理,重点治理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遇事推诿,工作拖拉、扯皮,办案程序不规范、不严谨等现象。
    (三)重典治“散”。克服散漫工作作风,重点治理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不遵守作息时间和院内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讲条件,没有群众意识、对待群众态度粗暴等现象。
    (四)强力治“软”。克服软弱工作风气,强化部门能干事、敢管人的工作作风,重点治理工作缺少魄力、怕担责任、怕碰钉子、怕得罪人的现象。
    三、方法步骤
    9月16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治理时间,具体方法、步骤:
    (一)动员阶段(9月16日——9月2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治理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院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
    (二)自查阶段(9月21日——9月26日)。采取以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个人剖析等方式,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意见、个人查找不足、部门或领导提点等方式,查找个人身上是否存在“庸懒散软”等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分清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为下一阶段的整改做好准备。
    (三)整改阶段(9月27日——10月10日)
    1、公开整改承诺。对在自查阶段查找出的问题,针对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承诺,要求整改措施有力并确定整改时限,使存在的问题真正得以纠正,整改承诺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全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在整改阶段,对发现的严重影响法院形象和工作效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责令其作出深刻反省,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在治理“庸懒散软”问题中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一律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完善规章制度。针对在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找出不适应、不完善的制度,并通过对不足制度的整理、讨论,进一步健全、完善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通过对制度执行力的加强,使三大制度管理体系真正发挥作用。
    (四)监督检查阶段(10月11日——10月26日)。在本阶段,主要采取对各部门随时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不认真查找问题、不认真进行整改的部门及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五)总结阶段(10月27日——11月30日)。在总结阶段,全院要本次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要通过“回头看”,清楚自己以及本部门的问题、清楚整改以来的起色、清楚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清楚今后要努力避免出现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总结,以保证我院“一流队伍、一流管理”的目标得以实现,为“一流审判、一流服务”的全面落实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院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开展好治理工作,在工作中,院长是全院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要在工作中切实抓好本部门工作,确保治理工作的预期效果。
    (二)强化思想教育。纪律作风建设应当教育为先,要通过组织学习上级领导关于作风建设和“庸懒散软”问题讲话精神,学习先进事迹,对比警示教育事例,提高全院学习热情,激励和调动全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强党员法官的责任意识,强化效能建设。
    (三)加大宣传。各部门要及时将治理工作有关情况、措施、经验、成果,以工作动态或信息简报的形式向院政治处上报,以提高我院加大在治理工作方面的宣传力度,将好的经验、措施、成果以及各项工作动态能够得到及时报道,及时接受来自群众和社会各个层面的监督。
    (四)整章建制。要将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究解决的方法、对策,对制度中存在的不完善、不适应的地方及时修正,对制度中的缺失及时健全并严格执行,并将治理工作与目标管理考评相结合,以确保治理工作的长效性。
    五、组织机构
    我院成立治理“庸懒散软”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梦宇   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楚立平   班子成员、副院长
    成  员:鲁晓涛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张利刚   党组成员、立案庭庭长
            刘延霞   党组成员、审监庭庭长
            范秀蓉   党组成员(列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鲁晓涛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院学习以及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对本院日常纪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负责对被问责人员进行诫免谈话;
    (四)负责收集、检查、整理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编发简报信息;
    (五)负责按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工作,并定期向中院上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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