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和谐审判应民心

发布时间:2013-07-19 15:18:48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民事二庭不断转变审判观念,创新调解方法,坚持巡回办案制度,受到十里八村群众的称赞。

该庭在审判案件时,坚持做到庭前早介入,特别是对一些案情比较简单而被告能及时通知到庭的案件,承办法官及早进行庭前调解;对于一些难度较大的案件,法官宁肯多花一点精力,多费一点口舌,多想一些办法,也要把调解工作做精、做细、做实。通过灵活的调解,两年来,共调解案件70余起,案件调解率每年都递增无减。

为方便周边农民和职工当事人诉讼,这个法庭设立两个办案巡视点,每月定期到各点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同时接受老百姓的法律咨询。今年5月,法庭仅用2个小时就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为原告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在场的群众赞誉说,法官办案真神速,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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