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1年度“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6-29 12:39:00


   根据省法院三年内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市中院《关于2011年全省法院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查范围与内容
    按照市中院的要求,我院这次案件大评查活动确定的范围是:
    1、本部门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到省进京缠诉缠访的;
    2、2010年以来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
    3、本院长期未结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
    4、中政委、省委政法委交办的涉法涉诉进京访的案件。
    评查的具体内容;案件在程序与实体方面的问题、裁判文书质量、卷宗装订质量等。
    二、评查方法与时限
    1、重点评查。对本部门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中到省进京缠诉缠访的和2010年以来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逐件进行评查。
    本条第一类案件由立案庭进行摸底评查,于7月10日前完成,评查后应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并写出评查报告,于7月12日及时报本院审管办,再由审管办(审监庭,下同)组织复查,此项工作各业务庭应当给予密切配合;
    本条第二类案件(含本年度案件)由各业务庭进行自查,对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发生的案件要在今年8月15日前评查完毕。评查中要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并于8月底前将评查结果报送给审管办,再由审管办组织互查。对今年7月以后发生的案件,应随时发生随时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及时报送给审管办。
    2、专项评查。对本部门长期未结的诉讼案件、执行案件和中政委、省委政法委交办的涉法涉诉的案件,全面进行清理排查并集中专项评查。
    本条第一类案件由各业务庭进行清理,并由存在此类案件的业务庭进行自查,这项工作应在6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已特事特办,对存在此类问题的庭室已提前通知其进行工作)。评查后要把清理方案、清理措施、清理结果、未结案件的主要原因等情况形成综合书面报告,速报本院审管办,由审管办审查后及时报送市中院。在清理中对新发现的此类案件,要速报审管办,以便及时组织评查。
    本条第二类案件由立案庭进行清理,并由原案确定的专人和包案领导进行评查。这项工作应在6月30日前完成(此项评查也已提前进行了工作)。评查工作结束后,也要把工作办法、清理措施、清理结果、未结案件的主要原因及评查结果等情况形成综合书面报告报审管办,为市中院集中专项评查做好充分准备。
    3、关于我院日常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仍然按照本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实施细则》正常进行。2010年以来审、执结的案件,由市中院评查办公室以常规评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希望各业务庭随时随地做好迎查的准备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的领导,保证评查活动的有效落实,院里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姚梦宇任组长,副院长王东晓、楚立平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刘延霞(兼)。
    成员:各立、审、执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管办工作人员。
    四、几项具体工作和要求
    1、各业务庭及信访案件责任人要针对本单位的涉诉信访积案和执行积案拿出解决方案,报主管院长审批。对原判决、裁定、决定、意见等法律问题,要做到释法明理疏导教育、实际困难帮扶、过错责任追究“三到位”;做到法律帐、经济帐、感情帐“三不欠”;对当事人仍不服判息诉,继续申诉信访的或符合其他条件的应予以强制终结或息诉罢访终结。对中政委、省委政法委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力争在12月底前全部办结。
    2、要充分发挥审管办的职能作用,认真组织落实“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并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把“公正执法”、“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对负有责任的审执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要注重督查。对评查完毕的案件,领导小组的成员要负责抽查,对不符合评查要求的案件,要责令重新进行评查,并对评查责任人追究责任。
    4、要抓好整改。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分类处理。属于普遍性的问题,应责令相关部门及时整改:需要对个案依法作出新的处理的,按照有关法定程序抓紧时间办理: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符合问责条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要将评查结果记入审判、执行人员的执法挡案,并与被评查部门、法官个人的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以促进司法廉洁、文明、公正。
    5、从现在起至12月底止,各部门均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凡遇有集体访隐患及非正常访案件的,无论是不是本单位或本人受理的案件,都必须将情况迅速反馈到院主管领导,切实履行重大信息上报制度。
    6、本院将开辟《万件案件大评查》专刊,希望各部门及时反馈和提供评查信息情况,以推动评查活动的有效开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