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新华人民法庭三份司法建议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发布时间:2013-05-31 09:44:48


    鹤岗市东山区法院新华法庭在与外地法庭交流中发现,外地的多起青少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都是与学校管理不到位有关。为此。新华法庭及时向辖区中小学校提出司法建议,保证学生安全。 通过分析外地案例,该法庭梳理出威胁学生安全的学校管理漏洞主要有几下几个方面:学生因未乘学校安排的车辆,私自步行或私自乘车回家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学生宿舍管理不严格,偶有社会青年进入,将住宿学生打伤;学生在校上课期间,违反学校的管理规定,私自离校到河边玩耍,易发生伤亡。 

     针对上述情况,该法庭及时向学校提出了《关于加强学校乘车安全的司法建议》《关于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监管的司法建议》《关于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出入校管理的司法建议》。建议学校在学生离校回家时由学校领导、值班教师清点人数后发车,并在学生回家之后电话回访;建议学校在宿舍内加强安全保卫,杜绝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建议学校建立学生在校期间出校假条制度,加强监督。 

     面对法庭的三份司法建议,学校十分重视。及时排查监管,整改安全隐患。上学期,该学校没有发生一起因管理疏漏而引起的学生受伤、受害案件,有效的维护了校园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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