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8日清晨,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驱车赶到离法院50余公里的东方红乡小山村,为孙某母女三人申请执行一起农村土地案件到现场执行,在执行中,该院邀请区人大代表、该村主任李广友和当地公安民警共同参与调解,见证执行。
该案孙某母女三人因被执行人强行耕种其口粮田等承包土地拒不退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多次找被执行人做其思想工作,劝其退出强占耕地或与对方达成和解并向其释明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坚持不同意并采取躲避态度。春耕将至,为使申请人能够及时完成农业生产,保护其合法权益,该院执行人员决定在春耕前到现场执行。在执行中,执行人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该村主任和当地公安民警到场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人员向在场农民讲清案情、说明被执行人拒不退出强占耕地的违法性,得到现场10余名农民的支持,随后,在见证人员的参与下,到泥泞的耕地中进行实地测量,并向申请人交付耕地,同时要求该村主任做好土地台帐的登记。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遇见刚刚回家的被执行人,执行人员在其大骂中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并告知土地已经测量交付,如再干扰申请人春耕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表示在春耕时将派员到场监督。
执行完毕后,区人大代表、该村主任李广友说:这起案件要不是法院来,还真没法解决,你们能不辞劳苦亲自下地测量,是我没有想到的,了不起,真想你们能多来,不仅为我们村民解决实际问题,也给我们多讲解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