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中,引入联调联动机制,以巡回审判方式到厂矿化解矛盾纠纷,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原告马某等三人诉被告王某等五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当事人双方均系同一企业职工,由于平时法律意识淡薄,使小纠纷积成大矛盾,以致双方互殴,诉至东山区人民法院。为切实化解矛盾,减少不稳定因素,主审法官在庭前组织了多次调解未果。故该院决定到当事人所在单位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此案。庭审前,主审法官引入联调联动机制,邀请该企业领导、社区主任和当事人的同事、亲友共同到场参与调解。在庭审过程中,经过法庭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均意识到因日常琐事引发矛盾导致双方斗殴实属不该,既伤了同事之间的感情,又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在主审法官和企业领导的批评教育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了和解协议。
该院在审理此案中,既化解了矛盾,又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同时给在场企业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得到双方当事人、企业领导和职工的一致认可和好评,真正做到了“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稳定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