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召开年终总结会中践行中央“八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3-02-06 14:29:46


继黑龙江省、鹤岗市两级法院召开年终总结会后,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于201325日召开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这次会议主要是对2011年以来,东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打造 “五个一流”和实施“116工程”,连续两年在全市基层法院系统综合排名第一,并提前实现进入省级优秀法院行列的经验总结和表彰会议。

会上,该院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鹤岗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不摆放鲜花水果,以简洁的会风、紧凑的内容,对近两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了简要总结,提出了要在三年内实现进入“全国优秀法院行列”的奋斗目标;同时在会上表彰了在2012年度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整个会议仅用了1个小时,简洁的会风让全院干警耳目一新,也为该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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