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大会对2013年反腐倡廉暨改进工作作风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发布时间:2013-03-28 15:38:36


    2013年3月28日上午,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大会,结合黑龙江省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对该院2013年反腐倡廉暨改进工作作风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

    会议首先再次传达了全省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鹤岗市市委、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以及东山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规定。之后,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梦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全年反腐倡廉暨改进工作作风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一、继续坚持工作时间不许饮酒的规定;

    二、公务用车要统一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三、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坚决杜绝漏岗脱岗现象发生;

    四、继续坚持着装挂牌上岗制度,对待人民群众要热情服务,耐心细致;

    五、继续坚持对案件流程的严格管理,努力提高案件质效;

    六、要严格庭审管理,保证庭审工作健康、顺畅,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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