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小平,于2007年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入东山区人民法院从事法官助理工作,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担任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工作。几年来,该同志一直奋斗在民事审判工作一线,年纪虽轻,却同样承担着较为繁重的民事审判任务。她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所审结的案件无一错案发生,无一件上访案件发生。
2012年,该同志按照东山区法院年初既定目标,在保证公正与效率的前提下,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通过调解来解决民事纠纷,化解矛盾。2012年全年结案60件,其中审结民事案件51件,判决4件,调解撤诉47件,审结商事类案件9件,调解9件,全年结案率100%、调撤率93.33%,真正做到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2012年她所判决的案件上诉维持原判率100%,无一错案,无一上访。
该同志严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积极开展“五下一进”司法服务活动,为所帮扶的三个社区、两个村屯及4个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11年她所负责的社区、村屯涉诉案件调解率高达95%以上,所对接企业无涉诉案件发生。
贺小平同志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奉献青春,挥洒汗水,用实际行动努力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