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山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3-01-05 14:24:02



    秦玉山同志1995年5月怀着对法律工作的热爱和对法官的敬仰,从一名中学教师岗位转行法院。先后在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团结法庭、东方红法庭、民庭以及蔬园法庭工作。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工作在基层民事审判工作一线,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思想积极进取,工作作风严谨踏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因其工作突出,低调朴实,任劳任怨,得到了领导和全体同事的好评。多年来,多次被市区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被市、区两级法院评为优秀法官。

    在工作中,该同志始终把“案结事了”作为自己办案的工作目标。针对案件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在他审理的案件中,有些案件,亲自走基层、进村屯、下社区,了解走访产生纠纷的真正原因,对症下药,并邀请社区、村委会有关人员或调解机构的有关人员想办法出主意参加调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在其负责的四个社区五个村屯,只要与他接触过的人没有不佩服他的,都说他态度和蔼热情,诚心诚意为百姓排忧解难。该同志经常与普通百姓打交道,时间一长,他对普通的百姓产生了感情,办案时并不是只用冰冷的法律审案,而是利用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讲法析理,热情的讲解让很多当事人由来到法院的冷对,离开时变成了朋友。

    多年来,在他处理的上千件民事案件中,无一错案及上访案件,近90%的案件以调解结案,成为我院近几年的调解“大拿”。2012年秦玉山同志共审结民事案件72件,调撤率为98.61%,在他审结的案件中,无一上诉及超审限,他的调解率达到全院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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