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助审员贺小平同志被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2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02-02 14:11:01



    东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助审员贺小平同志被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2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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