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畅通法院工作的民意表达渠道,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该院将联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亲自管、亲自抓,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来信来访及政协委员的提案等一律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治处主任兼任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络工作的日常事务,并抽调专人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案件督办及信息报送工作,使该工作真正达到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了规范的联络工作网络。
二是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制定了《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方面完善联络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请进来,增强了解。该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视察工作和开展调研。在开展业务考核和总结表彰等活动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指导。并设立热线电话,提高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努力拓宽联络渠道,多方位、多渠道地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与交流,争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走出去,加强沟通。在“两会”期间组织法官主动到各代表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和建议,并统一印制了《征求意见函》,使工作更加规范;对征求来的意见进行登记、梳理、汇总后,在工作中一一予以落实,保证定期通报,定期反馈,做到实事求是、及时高效;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向人大报送该院制作的《法院信息》《工作简报》、审判动态、典型案例和报告工作情况,主动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
五是跑起来,办理意见、建议。“跑起来”是该院对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进行快速反应的形象比喻。政治处将意见、建议分类后,提出拟办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重点意见、建议实行督办制。院联络工作办公室会不定期地对承办部门和承办人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和催办,确保及时公正的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