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中,为积极培养高层次人才,改善队伍知识结构,结合全院干警学历层次不高以及司法考试通过率低的现状,于日前首次出台奖励办法,以激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以及参加司法考试。
该院奖励办法规定:在编干警考取正规院校法学或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的,给予报销全部学费;无法职的在编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并取得司法资格证书A证的,给予物资奖励。
同时,该院对参加高学历教育以及司法考试的干警,在工作上给予合理调整,在时间上给予充分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干警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