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改建图书阅览室

发布时间:2012-08-19 13:59:20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中,针对干警图书室条件简陋、学习资料不全的现状,对图书室进行改建并投入使用。

  一是综合利用有限条件,在干警食堂迁至法院后院后,对原干警食堂进行全面装修并将原图书室迁入,同时在图书室内增设阅览桌椅,使图书室同时具备资料查阅和图书阅览功能。

  二是实行科学管理。该院在图书阅览室的管理中,配置了专用桌椅、电脑,实行台帐与电脑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确定了每周四下午向干警开放和急需查阅资料随时提供条件的管理模式,确保图书室的科学管理。

  三是在图书阅览室的外墙两侧,新增设了正反典型教育宣传版,让干警在学习的同时,能够进一步地接受正反典型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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