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法院建立监督体系 让审判水平标准化

发布时间:2012-11-20 13:36:03


  权力的良好运行必须有严格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们努力构建监督体系,编织监督网络,建立起党风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的监督体系,促进全院审判水平提升一个新的档次。

  一是保证监督渠道畅通。我们实行院长天天接访制度,只要院长在单位,只要有当事人或者来访群众,随时按照来访者的要求安排接访。建立信访首问责任制度,建立信访答复处理制度。坚持申诉和申请再审听证制度,确保当事人对案件不满意或不公正告状有门,申诉有路。开通院长举报电话、纪检监察举报电话,东山区法院网上举报,并设有举报箱。

  二是保证案件运行透明。为杜绝法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我们倾力打造“阳光司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最大限度地把公开审判内容呈现在人民群众面前。立案公开是让当事人打一个明明白白官司的关键。我院立案大厅的电子滚动屏,公开案件受理费标准,公开举证须知,公开诉讼风险,公开案件开庭时间、地点、主审法官姓名等。在大厅内设有导诉台,由法官为前来诉讼或者咨询的群众做热情认真的诉讼指导,打破群众对司法审判存在的神秘感,使司法审判更加透明、公开。

  三是保证监督多管齐下。我们坚持使监督能够形成全方位、网络化。案件当事人采取发放《案件审理跟踪表》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审理的任何一个节点提出质疑和问题,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人民陪审员采取参加案件审理,庭审、合议,对案件实施更全面、更深入的监督。我们坚持每周将排期开庭表报送区人大、区政协,以便使人大、政协任意选择个案,随时参加旁听案件开庭审理。我们还在社会各界聘请10名执法监督员,随时对法院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同时与我市所有的媒体建立了联系,保证舆论监督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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