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该院始终把思想理论基础放在首要位置,号召全院干警以高度的学习自觉,把科学理论武装作为第一要务,保证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学习有较强的针对性。该院根据法官、法警和书记员的工作性质、岗位和素质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对于审判实践经验丰富、工作时间较长的法官,该院通过参审参议、开展审判调研活动、理论研究等形式,逐渐培养他们成为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对于法学理论功底较好、参加工作不久的法官,定期开设法制讲座,讲析疑难案例,并就裁判文书制作、调解技巧、审判心得进行交流,努力让年青法官的学历转化为能力,知识转化为素质,文凭转化为水平。对待法警和书记员,该院则以书籍为媒、以学习为纽带,鼓励他们多看书、多学习,多实践,挖掘、激发个人学习潜能,同审判实践相结合,努力培养一批有思想、会办案、能钻研、善写作的青年骨干队伍。
二是学习有较强的灵活性。该院主动创造学习条件,积极搭建学习平台,鼓励和支持干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业务技能,保证学习形式灵活多样。抓住“岗位练兵”这一载体,在全院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开展办“铁案”、“精品案”活动,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同时定期对书记员、速录员、司法警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做到全院全员大练兵。利用“法官讲堂”这一平台,开展“每周一读”、每月一次“法官教法官”讲座、每季度一次读书点评会、每半年一篇座谈交流、每年一次总结的“五个一”学习活动,帮助所有法官实现学用结合。发挥“新闻网络”这一媒介,开通东山法院网站,创办东山区人民法院《法文化通讯》,倡导全院成员学有所成,支持鼓励大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截止目前,我院今年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520余篇,编发信息45期,撰写学术论文26篇。
三是学习有较强的机制性。该院不断创新和完善学习机制,实现了以机制推进学习,用机制加强学习的法院学习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我院把法官的学习经费、岗位培训支出纳入今年的行政开支范围,保障学习经费充裕,确保每项学习计划落到实处。今年共选派26名法官进行相关审判业务培训。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在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过程中,制定和落实中长期干警队伍的教育培训规划,包括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一般干部学习制度。建立动态奖惩机制。该院制定与学习挂钩的用人制度,明确将法官的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由此增强了全院法官学习的紧迫感和压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