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法院对审判一线法官全部实行目标管理,把“德能勤绩廉”进行量化、精细化,根据不同的审判任务下达科学的指标,使每个法官任务明确,目标明确。我们建立了法官个人绩效考核档案,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和奖罚办法,由政治处、审管办联合组成考核办公室。实行考核通报制度,并建立了奖励激励机制,对在考核前10名的干警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化解信访案件能手”按件给予奖励。我们建立了育人用人机制,对法官制定年度培训规划,开展经常性的法官培训活动,适时派出法官到上级法院或外地法院培训和参观学习。在院内实行轮岗制度,定期对可轮换岗位进行轮换,今年共有9人在主要业务岗位进行了轮换。我们在立案信访大厅设导诉台,每天由一名法官,包括业务庭庭长在内进行轮换值班,提升法官应对和处理各种情况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