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山区委办公室和东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转发了《东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为东山区实现“双先工程”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若干意见》,并对法院立足本职,全力为辖区经济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举措给予高度肯定。
2011年3月份,为全面贯彻东山区委、东山区政府关于加快东山区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实现东山区“率先转型、领先发展”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法院为辖区经济提供公正、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一流的法律服务,促进区域经济跨跃式发展,东山区法院党组经过精心调研,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学、找、搞、促”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工作实际,制定了《东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为东山区实现“双先工程”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若干意见》和相关工作方案,将坚持“三个至上”、为辖区重点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实行和谐执行工作方式、倡导诚信原则、加大对区域产业基地与重点企业服务力度、广泛与辖区企业建立联系点、保障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法律宣传与司法建议等十五项措施纳入服务意见中,并把此项工作做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紧紧围绕全区“十二五”规划目标,把服务区域经济大局和民生作为最终目的,将全院干警与辖区重点企业结成对子,在首批对接活动中已同 28户重点企业对接,并在司法服务中全面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落实服务措施,更新司法观念,提高司法能力,为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