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法院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跃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1-04-30 14:10:10


    为促进东山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跃发展创造安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东山区法院主动融入到区域经济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创新服务举措。制定了《东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为东山区实现“双先工程”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若干意见》和相关工作方案,将为辖区重点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实行和谐执行工作方式、加大对区域产业基地与重点企业服务力度等项措施纳入服务意见中,将全院干警与辖区重点企业结成对子,在首批对接活动中已同 28户重点企业对接,在服务中为企业释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帮助整章建制,规范企业管理,为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强化能动司法。在保障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强化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实行导诉制度,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立专门导诉员,由各业务庭室法官轮流职岗,在导诉中及时、高效地解决群众诉求;并结合为经济社会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同时,于5月初确定在辖区内23个社区、49个村屯、8个学校普遍建立服务点,提出司法服务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走下去的方式,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三是严厉打击犯罪,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我院通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面落实量刑规范化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平安东山”,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四是开展法制宣传,为经济跨跃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借助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将法院为经济社会与民生服务的举措和审判中涉及劳务、合同等常见案件以及在当地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广泛进行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东山经济建设的法制氛围,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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