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法院在青少年维权活动中,自觉将维护青少年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层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以倾情维权、爱心审判的工作方式开展维权工作。
一是加强调解,切实维护婚姻家庭案件中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针对此类案件中最大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这一特点,在办案中注重调解优先原则,加大对于涉及青少年案件调解力度,实行庭前、庭审、庭后全方位调解,尽量促使双方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未成年人的抚养等问题。
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定期深入学校、社区进行法制讲座,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制讲座中注重引用典型案例教育和提高青少年维权意识。同时通过加强与妇联、团委的工作联系,促进青少年维权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坚持深入调查。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抚育费纠纷、探望权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等婚姻家庭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从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深入当事人家庭和当地社区,全面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跟踪涉及青少年维权案件的执行情况。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案后跟踪活动,对于未按裁判文书履行的当事人主动做其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对于拒不履行的,要指导青少年当事人依法主张权利。
五是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定期分析工作形势,总结工作经验,对创建活动和先进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
六是坚持做到‘四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涉少’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体现人文关怀,并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屯取得联系,层层关注,切实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