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召开全省法院警务安全工作会议后,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切实将会议要求转化为推动法院警务安全工作的具体行动。
会上,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超同志在全省法院警务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会议关于司法警务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党组书记、院长石宝鑫同志结合本院法警大队履职实际、办案团队协作情况及诉讼流程规范,提出四项具体落实举措,确保警务安全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聚焦“精准防控”,筑牢风险防线。围绕全省法院警务安全工作会议重点任务,结合本院“走在前列”工作目标,高度重视重要时间节点与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常态化开展法院机关、派出法庭及周边区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细化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日报告”制度,保持与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高效沟通联络,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响应处置迅速。
二是突出“责任协同”,构建工作合力。明确法警大队与办案团队的协同责任,强调安全工作绝非单一部门“单打独斗”,需全院树立“责任共同体”意识。从风险研判协同、预案执行衔接、补位协作响应三个维度,清晰界定法警大队与办案团队的职责分工,推动各部门联动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警务安全工作格局。
三是畅通“群众沟通”,化解潜在隐患。针对办案人员外出办案时,当事人可能面临的“联系难、办事难”问题,明确由法警大队协助做好群众联络服务工作。通过主动对接、及时反馈,确保群众诉求有人问、群众事项有人管,有效避免因“跑空路、长时间等待”引发群众情绪波动,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党组监督”,完善闭环管理。将党组监督贯穿警务安全工作全过程,重点围绕三项内容开展定期监督:监督办案团队前置信息对接,确保风险研判“不滞后”;监督法警大队同步预案与需求,确保协作配合“不脱节”;监督办案团队与法警大队落实每日沟通机制,确保问题实时发现、及时解决,形成“部署—执行—监督—整改”的工作闭环。
石宝鑫同志强调: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对法院警务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坚决落实全省法院警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院党组将“法警大队与办案团队协同履职”列为重点监督内容,定期检查协同执行情况,督促全院干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举措,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筑牢安全防线,同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维护法院良好工作秩序与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