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黑0406执375号
赵丽波: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5)黑0406民初120号民事调解书,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贺振德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赵丽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案号为:(2025)黑0406执375号,因你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公告向你送达(2025)黑0406执37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2025)黑0406执375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已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