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7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七周年。东山区人民法院现有62名人民陪审员,他们依法代表人民参加审判活动,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那么你知道什么是人民陪审员吗?
一、人民陪审员是什么?
人民陪审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选任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审判活动的人员。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二、人民陪审员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三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三、人民陪审员的任期有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陪审员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四、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范围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