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黑0406执195号
李国华:本院依据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黑0406民初84号民事判决书,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曲天宝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郝建国、李国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号为:(2024)黑0406执195号,因你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公告向你送达 (2024)黑0406执19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未领取即视为已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