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光辉的照耀下,每一个彰显公平正义的珍贵时刻都应当被铭记,每一次传递司法温情的动人瞬间都值得被传颂。这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崇高礼赞,更是对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近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并实现了当庭给付,为受害者及时送去了司法的关怀与温暖,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效率。
2024年5月21日原告通过招工信息被被告聘用为小工工作,5月23日原告在进行工厂大门修建施工作业时受伤,被告单位安排原告回家休养,但原告在休养过程中愈发感到身体不适,经医院诊断后才知晓其第3、4腰椎右侧横突骨折,原告认为自身是因在被告处工作才受的伤,被告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遂向东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秉持公正司法的理念,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王书婷法官认真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同时,为了尽快解决原告的燃眉之急,让他能够早日得到应有的赔偿,恢复正常的生活,王书婷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双方在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面对复杂的案情和双方的对立情绪,王法官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以极大的耐心和专业的素养倾听各方诉求。她既严格把握法律尺度,又充分考虑社情民意,将法理与情理有机融合。通过深入浅出的释法说理,王法官从法律规范、道德准则、社会效果等多个维度,为当事人剖析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更令人欣慰的是,被告方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在调解成功后将赔偿款通过微信第一时间转到原告手中,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解决。
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庭给付,是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它不仅解决了受害者的实际困难,让他在遭受身体伤害后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同时也彰显了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和高效作为。
在未来工作中,东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加大调解力度,努力让更多的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解决,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在司法的阳光下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温暖关怀。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守法治信仰,践行司法为民,就一定能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幸福安康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