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0日上午8时30分,东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李金昌、刘海南等12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一案。该案是我院建院以来审理此类案件涉案人数最多的一件案件,涉及故意伤害犯罪一起、盗窃犯罪十一起、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十一起,在涉案的12名被告人中,其中有2人系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这些人结伙作案,盗窃、销赃形成一条线。在东山辖区煤矿疯狂盗窃煤矿废旧物资,严重影响煤矿的正常生产。此案的审理,有力大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维护了辖区煤矿的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