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典”不一样 ——东山区法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31 09:03:39



    为进一步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民法典》融入群众、走进农村、进入企业。5月31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包蕾到东山区东方红乡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活动中,包蕾法官结合自身审判工作经验,对《民法典》中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讲解。将《民法典》的规定与实践相结合,以案释法,帮助政府工作人员及辖区群众代表知法懂法用法,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指导工作,维护自身及他人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守法意识,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良好法治氛围的形成,让法治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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