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21 20:41:19
根据《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关于2019年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拟推荐:
1.助人为乐模范:杨 磊。
2.勤俭节约模范:张忠福。
3.诚实守信模范:商丽萍。
4.孝老爱亲模范:谢家华。
5.爱岗敬业模范:王 丹。
公示期一周(5月21日-5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地址: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468-3537805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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