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诚信干警评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9 13:56:12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诚信文明建设,提高干警队伍的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院党组按照《诚信干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评选标准,经过全院各党支部的推荐和综合评议,已评出诚信干警3名,现予以公示:
2020年度 “诚信干警”名单:
1.杨 磊
2.刘庆河
3.王 丹
公示期7天(10月19日-10月23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10月23日前向院政治部反映(电话:0468-3537808)。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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