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诚信干警评选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28 10:50:48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诚信文明建设,提高干部干警队伍的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院党组按照《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诚信干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评选标准,经过全院各党支部推荐和综合评议,已评出诚信干警3名,现予以公示:
2019年度“诚信干警”名单:
1.商丽萍
2.杨 磊
3.贾东彦
公示期7天(10月28日-11月1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11月1日前向院政治部反映(电话:3537808)。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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