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教育整顿工作各项要求,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截至目前,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87次,涉及多个民生领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
一、开展“提质增效办好案”活动。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聚焦主责主业,逐案持续攻坚,清理一批积案,化解一批矛盾,重点清理1年以上未结案件,全力攻克3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切实解决长期未结案件较多、审判效率较低的突出问题。通过不断强化均衡结案与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意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大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力度。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优先处理。常态化开展涉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活动,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的“绿色通道”。将法庭搬到村落庭院、田间地头,就地快速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做到优先审理,快速审理,确保当事人在司法诉讼中能够感受到公平公正。
三、全面推广“一站式”政法服务。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出一批“七办”(领您办、预约办、延时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服务举措。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针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加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以化解更多矛盾纠纷,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切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工作,让群众获得幸福感、满足感。
四、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积极向辖区居民普及相关法律常识,提高辖区居民维权意识。使群众明白哪些情形可以寻求法院帮助,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实现矛盾纠纷“从早从小”化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五、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向社会公布电话监督渠道、网络监督渠道,让群众反映问题更便捷,群众监督作用有效发挥,最大限度服务群众,把法院服务工作送到百姓身边,解决群众愁难急盼的问题,回应群众关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