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法警总队金兆墀一行到东山区法院检查验收“六专四室”建设达标和警务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27 09:11:18


    为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六专四室”建设验收工作,进一步提升警务安全保障能力,4月26日下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总队长金兆墀、一级调研员杨冶、警务室主任高磊同志一行,到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检查验收“六专四室”达标情况和警务安全管理工作,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梦宇、法警支队支队长刘振海等同志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东山区法院蔬园法庭、院机关安保工作情况及“六专四室”建设项目等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天麒同志关于对“六专四室”达标情况和警务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汇报,金兆墀总队长对东山区法院办公环境老旧,但对“六专四室”建设及安全保卫工作高度重视,想尽办法创造条件积极改建羁押室、专用卫生间等项目给予肯定,并对下步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建议。

    金兆墀同志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六专四室”建设的重要性,按照“六专四室”建设标准对标对表,立足实际,在现有办公条件下,本着“能改尽改”的原则,确保“六专四室”建设取得实效;二是要牢固树立“警务安全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加大对人员、装备的投入,用标准规范的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保障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三是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特别是人民法庭安检设备和安全防范设施的配备,提高安保工作意识,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四是加强警队自身建设,结合“五小练兵”及实战化训练年活动精神,开展贴近于实际化的训练,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序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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