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条例》的基本原则?
答:政法工作的“十项原则”即“十个根本”(根本保证、根本立场、根本方式、根本职责、根本任务、根本使命、根本路径、根本动力、根本要求、根本保障)。
20.《条例》的指导思想是?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
21.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必须由县委政法委员会多少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答:半数以上。
22.县委政法委员会实行什么?由谁主持工作?
答:民主集中制;政法委书记。
23.县委政法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哪一级处理?由谁主持工作?
答: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常务副书记。
24.县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乡(镇、场)应当向县委政法委员会报告几次工作情况?什么时间报告?
答:一年两次,每半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