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人民法院召开 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对市中院党组 要求再贯彻再部署

发布时间:2020-03-10 08:42:39


    3月12日中午,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林洪彬同志,代表中院党组向东山区法院传达于上午召开的市中院党组会议精神。东山区法院党组领会会议精神以后,于3月12日下午,再次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会议,认真全面贯彻市中院党组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高天麒同志主持会议,全体员额法官、执行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高天麒同志通报了2020年1月-3月上旬审判执行指标完成情况,与每一位员额法官和执行干警就未结案件,逐案分析了案情,共同商定审判执行结案工作思路。高天麒同志指出,要进一步科学谋划推进审判执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党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确保将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到位、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此次会议中,高天麒同志代表院党组强调,要全力以赴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认真分析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巩固优势指标、突破弱势指标,在完成既定目标的基础上并力争有所突破。

    此次会议中,通过全体员额法官和执行干警充分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依托信息化方式,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执行等“隔空”办案模式,实现“不跑腿、少聚集,防传染”,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司法便利和司法保障;全体员额法官、执行干警一致认为,要转变工作理念,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通过互联网开展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约谈等工作,切实加大网上办案力度;会议决定在蔬园法庭、东方红法庭、新华审判团队成立线上审判工作室,切实提升辖区两乡一镇案件审理信息化,大力推进备春耕涉“三农”案件线上服务,全力结案。对涉“三农”案件,坚持第一时间纳入绿色通道原则,及时审理,全力保障备春耕,确保农民足不出户,得到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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