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区法院认真落实 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20-08-07 15:33:48


    为深入落实鹤岗中院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五个严禁”、“五个一”工作要求,1月21日下午,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对法院机关及下辖法庭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 

    检查中,重点对安全保卫、消防、用水、用电设施以及食堂用气部位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维修、更换、处理、解决,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法院机关、人民法庭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排查中要求,一是对全院防火、用水、用电、食堂管理、卷宗管理等方面全面进行排查,特别是灭火器的期限、压力进行了排查,对部门用电进行了特别强调,要求做到人走电源必须切断;二是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值班值宿纪律,确保法院机关全天侯有干警值守;三是对所有公务用车、警务用车确定于春节放假前,全部统一封存管理,无紧急情况并经院长批准,节日期间一律不得动用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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