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认真推进“‘七一’精神下基层,知责有为促跨跃”学习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1-08-15 13:22:43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东山区人民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在8月13日参加东山区委组织的题为“七一精神下基层、知责有为促跨跃”的宣讲会和中心组学习后,通过专题讨论,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和实际工作,提出了“审判工作,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的全新工作要求,明确了要努力在方便群众诉讼上有新举措,努力在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上有新方法,努力在公正司法上有新思路,努力强化干警司法作风建设,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努力延伸法院服务渠道六项具体工作切入点。
    8月15日早晨,该院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了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市委书记杜吉明同志关于《知责有为,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的文章、东山区委和本院《关于开展“‘七一’精神下基层,知责有为促跨跃”学习实践活动方案》进行了学习,同时在学习中,要求全院干警深入领会主题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努力提升法官知责有为的境界,担当跨越发展的使命,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满意程度作为最高标准,为党和人民把好审判权(政治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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