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播备耕将至,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涉“三农”案件的执行工作。2020年2月25日上午,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远程视频方式,成功线上执行和解一起涉“三农”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某农资经销公司与被执行人辖区东方红乡农户存在买卖农用物资合同纠纷,且执行标的数额较大,本着“及时化解矛盾、兼顾疫情防控与春播备耕,减轻农民负担,减轻备春耕压力,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疫情防控期间方便群众,足不出户进行执行”的原则,东山区法院执行局优先办理这起涉“三农”执行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利用微信在线主持执行和解。经过青年干警史佳麟耐心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同意立即支付一部分款项归还申请执行人,用于储备春耕物资,申请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双方当事人最终在线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前是疫情防控的攻坚期,又是备春耕的关键时期,这种“足不出户”的执行方式,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又为辖区农户节省更多的宝贵时间,完成备春耕的各项准备活动,该案的执行和解使农资公司回收了大部分应收资金,为储备春耕农资提供了资金保障,有力的支援了疫情防控期间辖区春耕物资的储备工作。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东山区法院严格落实防疫期间各项要求,和上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在做好各种防护措施的同时,坚持涉“民生”案件、涉“三农”案件优先办理的司法原则,努力维护辖区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坚持疫情防控冲在前,执行办案“不打烊”,进一步加大微信调解、“互联网+”等办案模式力度,为东山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和春耕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