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60天审判执行攻坚”中,认真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使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成功执结一起财产赔偿纠纷骨头案。
张某(化名)之父(已故)与某村民委员会因在林地承包中造成损失,张某向东山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该村民委员会赔偿。张某胜诉后,因该村民委员会未履行法律义务,故依法向东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经审查,此案为涉民生案件,法院将此案转入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办理。张某妻子因身体患病,其生活十分困难,该村民委员会表示资金紧张无力履行义务。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天麒同志对此案高度重视,亲自指挥,多次前往区政府协调并敦促被执行人配合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指出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经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最终迫于法律威慑,于近日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执行欠款20万元。